索引号: bxsjyj-2022-00082 发布机构: 本溪市教育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第十二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决算
发布日期: 2022-09-15 成文日期: 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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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第十二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9-15 20:35:5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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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本溪市第十二中学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第十二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第十二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第十二中学概况


一、 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使之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承担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的教育教学。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市教育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教学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学生入学,严格控制辍学。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8)负责本校学生小学、初中、高中学历教育以及相关社会服务。

          (9)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第十二中学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本溪市第十二中学(本级)

           内设机构:党委、纪委、工会、人事室、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安全处


    

           

  第二部分 本溪市第十二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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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本溪市第十二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279.9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986.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86.91万元。

2.年初结转和结余293.08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74.94万元,增长4%,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调入新教师;二是学生数增加。

(二)支出总计4266.5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266.5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6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4.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5.6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6.52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456.61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一是调入新教师;二是学生数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6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6.55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66.55万元,比上年增加456.61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教师及学生数的增加。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68.7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6.6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68.71万元,包括:

行政运行3568.7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68万元,包括:

事业单位离退休444.6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教师的工资及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66.6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66.6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4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1年初预算少支出2.87万元,主要由于疫情原因。比2020年决算减少0.34万元,下降8%,主要由于疫情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4万元。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3.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类项目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和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8.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7.绩效目标:指财政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计划实现的产出目标和效果。按照预算形式划分,绩效目标分为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是指市直部门(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实现的产出和效果;项目绩效目标是指项目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18.绩效目标管理:指以绩效目标为对象,以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批复、调整和应用等为主要内容所开展的预算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