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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高中和中职学校政府助学金的发放 | 主题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日期: | 2016-10-27 | 成文日期: | 2016-10-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高中和中职学校政府助学金的发放
问:高中政府助学金的发放范围是什么?
答:政府助学金的发放范围是普通高中(省示范性高中、一般性高中、附属高中)全日制在籍、在校生中本溪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着重考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和农村家庭贫困学生、孤残家庭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因突发事件(如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使家庭丧失主要经济来源等特殊情况)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目前在校“宏志生”仍享受原资助政策,不享受高中政府助学金。
问:高中政府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高中政府助学金的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用于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补助。
问:高中政府助学金什么时候发放?
答:政府助学金每年分春、秋两季发放。
问:申请高中政府助学金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每年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的开学一周内,学校贫困生向就读学校提交《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农村户籍地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提供村委会出具的学生家庭贫困证明;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家庭所在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因特殊状况造成家庭贫困的子女提供街道或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
问: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发放范围是什么?
答: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等因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问: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是每生每年1500元。
问:中职国家助学金的申请程序是什么。
答:1、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义后,学校将拟资助的学生名单汇总报至市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
4、市教育局将审核意见报市财政局审批。财政部门根据审核名单将资金拨付到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