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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招生考试相关的一些问题 主题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16-10-27 成文日期: 201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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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考试相关的一些问题

发布时间:2016-10-27 12:14:55 【字体:

问: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需要带哪些证件和材料?
  
答:户口本、身份证、应届生提供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往届生需校验高中毕业证书,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办理相关手续。
  
问:我省高考报名时对单人户口考生的户口迁入时间、学籍有何规定:
  
答:2011年起,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为三年以上,高中学籍为三年。全家户口(含和父母一方)从外省迁入的考生在我省报名,要求户籍迁入时间须在辽宁省高考报名工作开始前,应届考生要求在辽宁省高中学籍截止带报名开始之日为一年以上,往届生或社会青年需具备辽宁省中学毕业证书。
  
问:艺术特长生与艺术类考生有何区别?
  
答:艺术特长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活跃校园文化、丰富校园生活的需要招收的具有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艺术特长的考生。艺术特长生的报考科类为普通文理类,录取到高校后就读于文理科普通类专业,在学习专业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校的文艺排练和演出。而艺术类考生是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其报考科类为艺术类,被有关高校录取后就读于美术、音乐、舞蹈、表演等艺术类专业。
  
问:高水平运动员与体育类考生的区别是什么?
  
答:高水平运动员是普通高校为了活跃校园生活,提高体育竞技水平,建设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需要招收的具有体育方面特长的考生。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科类为普通文理科,录取到高校后就读于文理科普通专业,在学习自身专业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校的体育训练,代表学校参加比赛。体育类考生的报考科类为体育类,录取到高校后就读于体育教育。
  
问:什么是小语种单独招生?
  
答: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校可以对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俗称“小语种”)专业实行提前单独招生。招生对象主要是外语教学质量较高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被录取的新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问:什么是高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
  
答:自主选拔录取是为深化高校招生体制改革,满足创新、拔尖人才选拔和专业培养需要,积极探索以统一考试录取为主、与多元化考试评价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政府宏观指导、社会有效监督的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机制。自主选拔录取只招收应届生。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问:省示范性高中市一中、市高中的报考办法?
  
答:省示范性高中市一中、市高中不再实行划片招生,而是采取考生填报志愿的办法,但是市一中和市高中不允许兼报,只能选报其中的一所。既指标到校公费生志愿中,市一中和市高中不允许兼报,只能选报一所。择校生志愿中,市一中和市高中不允许兼报,只能选报一所。但指标到校公费生志愿和择校生志愿允许两所学校上下兼报。
  
问:省示范性高中市一中、市高中的录取办法?
  
答:(1)市一中、市高中指标到校公费生录取:是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两所学校各自招收指标到校公费生计划数达到的分数线,各下延40分分别确定市一中、市高中指标到校公费生各自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各自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分别下达给各初中学校的分配名额,在各初中学校内具有指标到校公费生资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及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录取。
  
(2)市一中、市高中择校生录取:是按两所学校各自招生计划数,在全市有报考志愿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分别划定市一中、市高中各自的录取分数线,在进入各自录取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录取,待审批并交款后由市教育局发放录取通知书。
  
问:省示范性高中市二高中的录取办法?
  
答:(1)市二高中主校指标到校公费生录取:将市一中、市高中指标到校公费生各自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平均分下延20分,确定市二高中主校指标到校公费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下达给各初中学校的分配名额,在各初中学校内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及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
  
(2)市二高中主校择校生录取:在全市报考市二高中主校择校生志愿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在进入录取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待审批并交款后由市教育局发放录取通知书。
  
问:资格认定相关规定?
  
答:往届毕业考生不享受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公费生资格。应届毕业考生,本人和学籍卡不在同一学校的、非本校学区内的;2010年入学的初一新生,必须三年内均在所属学区内的学校就读,升高中时才享受市高中和市一中指标到校公费生资格。
  
问:“3+2”高职学校的录取办法?
  
答:由省招考办提前划定控制分数线,以语文、数学、外语、体育四科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问: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要求?
  
答: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应根据自己选择的报考单位,就近选择符合规定条件的报考点,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逾期不能补报。通过网报取得网上报名编号的考生应在报考点所在地省招办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持本科毕业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缴费、照像、确认信息,逾期将不再办理,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
  
问:单考考生、MBA考生、MPA考生、法硕考生、推免生及农村教育硕士的网上报名和报名信息确认?
  
答:报考我省有关招生单位的单考考生必须在规定的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时间内选择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报考点报名、确认信息和参加考试;
  
报考我省有关招生单位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须选择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所在地的市(区)招办报考点报名、确认信息和参加考试(从2010年起,MBA、MPA考生不能在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报考点报名、确认和考试,我省MBA报考点为沈阳市大东区招考办、大连市招生办和阜新市招考办,MPA报考点为沈阳市大东区招考办和大连市招生办);
  
报考法律硕士的考生须选择我省指定的报考点(在我省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点为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或大连市招生办)报名、确认信息和参加考试;报考辽宁省以外招生单位的单独招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报名、考试。
  
我省有关招生单位推荐的推免生及农村教育硕士也须同时在上述规定的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时间内,持推荐学校发放的校验码(考生应选择推出的高校报考点报名确认)上网报名,并在上述规定的网上报名确认信息时间内,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照相、确认信息、缴纳报名费。
  
问:选择报考点的说明?
  
答: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时,考生可根据工作学习所在地点和我省报考要求等因素就近选择相应的报考点报名,但考生所选报考点确认后,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和考试均必须到所选择的报考点。
  
问:我省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的高校是?
  
答:有九所高校,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沈阳工业大学、东北大学、辽宁科技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中国医科大学、东北财经大学。
  
问:我省招收法律硕士的高校有?
  
答:有五所,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沈阳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问:我省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的高校有?
  
答:有七所,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沈阳工业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东北财经大学。
  
问:我省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的高校有答:有七所,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
  
问:我省具有硕士生推免权的高校有?
  
答:有十三所,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沈阳工业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连海事大学、沈阳农业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沈阳药科大学、辽宁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
  
问:本溪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报考点接待何种考试方式的报名?
  
答:本溪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报考点只接待全国统考考生报名,其它考试方式如单考考生、MBA考生、MPA考生、法硕考生、推免生及农村教育硕士的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到辽宁省招考办研招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
  
问: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起本和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
  
4.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问:考试时间是什么时间?
  
答: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日期定为每年10月份第二个双休日两天。
  
问:怎样报名?
  
答: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首先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然后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本人网报信息,拍摄电子照片,缴纳报名费。
  
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本人网报信息的考生,须持居民身份证、各种加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履行报名和确认手续。
  
问:考试科目是什么:
  
答:1.高起本考试科目
 
  理科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文科考: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高起专考试科目
  
理科考:语文、数学、外语。
  
文科考:语文、数学、外语。
  3
.高中起点升本科、升专科的文科和理科数学考试科目,统一采用文科数学试卷。
  
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学校录取时参考。
  
外语分英、俄、日三个语种。考生可根据招生学校要求,任选一种。
  
3.专升本各学科门类全国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共分八类)。
  
问:免试生报名条件是什么?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3)获得国家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4)参加辽宁省当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外语、计算机或学校体育学)成绩一定分数以上,未被普通高校录取,报名免试进入成人高校专升本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含医学类各专业)学习的考生。
  
(5)参加辽宁省当年普通高校三校生(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统称三校生)升高职本专科招生考试,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成绩一定分数以上,未被普通高校录取,报名免试进入成人高校专科(不含医学类各专业)学习的考生。
  
问:怎样填报志愿?
  
:1.学校志愿分本科和高职(高专)两个层次,每个层次分第一、第二两个学校志愿。
  
2.考生不得兼报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不同的专业。
  
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内容有那些?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以下简称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内容一般有: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毕业实习、毕业综合考试、业务技能考核、课程设计、课程实验(实习)等。其考核的水平和质量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层次实践性环节考核相一致,并注重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问: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如何办理考籍转移?  
 
 答:外省转入
  
在其他省取得自学考试合格成绩,拟转入辽宁省的考生:
  
1.向原所在省提出转考申请,并在原所在省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应向原所在省明确转入辽宁省的哪个城市,在辽宁省已有考号的考生在转考手续上写明辽宁省的考号(12位)。
  
2.辽宁省招考办在接到其他省转入的考生考籍档案后,于每年的4月下旬和10月下旬在辽宁省招生考试网站www.lnzsks.com上公布,考生需在每年的5月上旬和11月上旬,集中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时间安排见辽宁省招生考试网站www.lnzsks.com)。外省转入的考生到辽宁省招考办办理转入手续需持原所在省转出介绍信或证明信、身份证,在辽宁已有考号的考生还需持辽宁准考证。
  
3.辽宁省招考办,在集中办理考生考籍档案转入手续时,对在辽宁省已有考号的考生直接合档,考生到转入市继续报名考试。对辽宁省没有考号的考生,给出考生在辽宁的考号,考生持省招考办给出的新考号到转入市报名、摄像、采集指纹后参加考试。
  
转往外省
  
考生在辽宁省已取得一科或一科以上合格成绩拟转往外省继续考试的,在规定时间内,到原考试所在地市、县(区)招考办(考试中心)提出考籍转移申请,并填写考籍转移申请表,按表中要求事项认真填写,出示单科合格证、身份证,上交准考证,对转出科目及成绩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
  
市、县(区)招考办(考试中心)打出考籍转移通知单一式四份后,考生留取一份,2个月后到转入省自考办查询。
  
省内转考
  
1.考生在省内某一市取得一科或一科以上合格成绩,拟转往省内另一城市继续考试的,应向原考试所在地市、县(区)招考办(考试中心)提出考籍转移申请,并填写考籍转移申请表,按表中要求事项认真填写,出示单科合格证、身份证,上交准考证,对转出科目及成绩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
  
2.各市县(区)招考办打印出考籍转移通知单一式四份,考生留取一份,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转考考生信息及材料上报省招考办,省招考办给出考生转入市的新考号,并及时通知考生转入市。
  
3.考生在每年的6月下旬、12月下旬到转入市出具转出市打印的考籍转移通知单,查询新准考证号,并报考下次考试科目。  
  
转入市在接受考生报考后,在规定时间报省招考办统一制作新准考证,并通知考生考前领取准考证。
  
问: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如何开具毕业证明和成绩证明?
  
答: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具毕业证书、成绩证书、在籍证明的自学考试考生,因出国、就业、继续学习及其他原因,需要开具相关的证明的规定如下:
  
1.考生要求开具毕业证明时,应提供原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的,应提供毕业时间、毕业专业、学历层次、毕业证书登记号。
  
2.考生要求开具成绩证明的,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①已经毕业的考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复印件、身份证,不能提供毕业证书或复印件的,需提供毕业时间、毕业专业、学历层次、毕业证书登记号。
  
②尚未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并填写保证书。
  
3.考生要求开具在考证明的办理办法与2、②相同。
  
4.开具证明的时间是每月1、2、3日,遇节假日顺延。    
  5.开具证明一式两份,由经手人签字并自考处处长签字后盖章并存留一份备查。
  
6.开具成绩证明的收费标准80元/生、开具毕业证明的收费标准100元/生,按(辽价函〔2004〕2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问:考生如何查询自学考试成绩?
  
答:1.考生的成绩由报名点通知本人。
  
2.考生以自愿为原则,通过(1)中国网通固定电话及小灵通用户拨打16898555;(2)中国电信与铁通用户拨打16816789;(3)中国移动的用户(134—139、159)拨打961388;(4)中国联通的手机用户(130—133)拨打96310066等信息台或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www.LNZSKS.com)直接查询当次理论课成绩,查询时间在考试试卷上公布;实践环节成绩查询时间为:上半年5月25日—6月25日、下半年11月25日—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