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jyj-2023-00123 发布机构: 本溪市教育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主题分类: 义务教育 学生资助 政策
发布日期: 2023-04-28 成文日期: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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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发布时间:2023-04-28 14:32:04 【字体:

一、学前至高中阶段

(一)资助对象

在我市公办或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就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在我市公办或民办全日制学校(中小学、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学且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目前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有证”“无证”两类。“有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持有户籍所在地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发放有效证件或在系统中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导致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含死亡)对家庭收入造成重大影响,其他因家庭突发状况等因素导致家庭经济暂时困难且无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发放的有效凭证或相关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学生。

(二)资助政策

1. 学前阶段:

入园资助金(城市每生每年2400元,农村每生每年1200元)。

防返贫监测家庭幼儿免保教费。(按幼儿实际在园月数统计减免)

2. 义教阶段: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非寄宿生每人每年750元,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交通费(通勤生补助每生每年200元)。

3. 高中阶段(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

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国家免学费政策。普通高中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予以补助。中等职业学校对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含卫生学校四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

二、高校阶段

目前,我市高校阶段助学政策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不超过12000元,下限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土研究生、博土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不超过16000元,下限不低于1000元。

 

 

 

本溪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