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
负责省市党建目标考核、统战、老干部、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双拥、工会、作风建设、群团、乡村振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临时救助、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困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等工作,牵头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协助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分管机关党委、社会救助处、儿童福利处、市社会福利院(市老年公寓、儿童福利院)。
简介
董 刚,男,汉族,1970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士。